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的规定,乘客在登机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的容量必须不超过100毫升(或等同于3.4盎司)。这些液体物品包括水、饮料、奶制品、酱汁、香水、液体化妆品、油脂和凝胶等。
所有的液体容器必须放置在透明、密封的塑料袋中,每人只允许携带一个塑料袋。塑料袋的尺寸一般为20厘米×20厘米。在过安检时,乘客需要将这个塑料袋单独取出来进行检查。
除了液体物品外,乘客还可以携带一定量的固态物品,如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。这些物品不受液体容量限制,但需符合国家和航空公司的规定。此外,一些特殊物品如婴儿食品、特殊药品和液体配方食品也可以携带,但须提前通知航空公司并经过安检人员的批准。
如果乘客需要携带超过100毫升容量的液体物品,可以将其放置在托运行李中。托运行李的容量要根据航空公司和航班的具体规定而定,一般来说,经济舱乘客的托运行李重量限制为23公斤左右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常规的国际航班。对于一些短程或国内航班,航空公司可能有自己的规定,乘客需在购票前向航空公司咨询相关规定。
总而言之,乘客在越南航班中携带的液体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,且需放在透明的塑料袋中。超过该容量的液体物品则需要放置在托运行李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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